23/06/2010

修例懲藥駕拖到暑假諮詢

【本報訊】牽涉濫藥後駕駛的交通意外頻生,警方數字顯示,本港今年至今已發生三十四宗濫藥後駕駛個案,當中三十一宗涉及司機吸食俗稱「K仔」的氯胺酮。為打擊藥駕,當局初步傾向以零容忍方式處理「K仔」、海洛英及冰毒等數種常被濫用的毒品;至於傷風感冒一般病症藥物,則傾向以服食的分量釐定是否濫藥。當局擬在下月諮詢立法會,並於暑假諮詢公眾及相關業界和專業團體。

約一百名運輸業界代表昨日出席一個關於關注醉駕及藥駕問題的研討會,警務處交通總部法例檢討及策劃組王耀明警司承認,濫藥後駕駛的個案有上升趨勢,今年至今警方已錄得三十四宗濫藥後駕駛個案,當中十四宗是在交通意外中揭發,餘下的二十宗是由市民舉報。王指出,警方在近期已多加留意行駛中的車輛,「睇吓有冇揸到好似『舞龍』咁」。

強調零容忍吸毒駕駛

不少業界要求當局應將毒品及一般病症藥物分開處理,否則對業界欠公道。運輸署助理署長(策劃)杜錦標回應指出,當局初步構思將吸毒及服藥後駕駛分開處理,強調對數種常被濫用的毒品會以零容忍處理,即司機若被證實曾服食指定的危險藥物後駕駛,即屬違法。至於一般如傷風感冒藥,則要視乎所服食的分量,「食到多到影響駕駛安全都係打擊範圍」。但具體細節仍有待諮詢公眾及專業團體,當局預計二○一○至二○一一年立法年度將修例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

另外,不少車主關注到租車司機涉及醉駕及藥駕引致交通意外的保險賠償問題,他們擔心保險無得賠,以及保險公司向車主申索,感到不公平。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健波建議,保險公司應向業界清楚列明在何種情況下車主才要「上身」被追討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