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6/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法庭:警員家藏假滙豐存款證明

中年男警涉在家藏有六張以滙豐銀行名義開出的假月結單及存款證明,涉及金額由五百萬美元(約三千九百萬港元)至六億美元(約四十七億港元)不等,遭警方調查一宗騙案時上門搜查揭發。男警早前被控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他否認控罪,並表示不知道為何涉案文件會在其家中出現,案件昨在觀塘法院開審。

被告黎英華(四十九歲),被控於○七年五月十一日,在黃大仙的住所內非法管有六張據稱由滙豐銀行發出予Hong Kong Fuleehau Group Co Ltd、創豐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皇冠亞洲環球有限公司及香港翰林化工有限公司的月結單或存款證明,涉款由五百萬美元至六億美元不等,而上述有關文件均屬虛假。

控方昨傳召警隊總督察林少華(譯音)作供稱,警方在○七年接獲投訴指皇冠亞洲環球有限公司涉及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的罪行,而被告疑與上述公司有關。林在○七年五月帶同兩名警員到被告當時駐守的馬鞍山警署,搜查被告在警署的私人儲物櫃,再帶被告返其黃大仙住所調查,檢獲涉案文件及兩疊印有皇冠亞洲環球有限公司及被告名字的卡片,遂起訴被告管有假文書罪。

銀行指涉案文件全虛假

滙豐銀行投資保安部陳姓職員則供稱,他曾在警隊任職八年,二十年前轉投滙豐銀行投資保安部任職直到現在,工作包括調查文件真偽,○八年十月他收到警方轉交的涉案文件,經驗證後證實全屬虛假。

案件編號:KTCC 678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