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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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署僭建嚴重無王管

旺角警署早前發生外牆石屎剝落事件,令人再次關注政府建築物不受《建築物條例》監管的問題。本報巡查更發現警署大樓加建問題嚴重,旺角警署以殘舊鐵皮屋擺放裝備外,深水埗警署亦在危險倉旁加建鐵皮屋儲存物資。

政府建築物由建築署興建及保養,並不受《建築物條例》及屋宇署監管,如部門要求加建及改動建築物,只須向署方申請批核便可動工。

本報巡查各警署大樓,發現不少警署有加建情況。其中位於旺角警署內的西九龍衝鋒隊總部,便加建了多間設有冷氣的鐵皮屋,用作辦公及儲存裝備,面積約六十五平方米。

而深水埗警署的停車場亦加建了多間鐵皮屋,並在露天停車場以鐵板築起圍牆,內裏放滿鐵馬、垃圾桶及椅子,而在貼有「危險品」告示牌的小屋附近,亦搭建了另一間面積約七十五平方米的鐵皮屋。

本報曾就有關警署加建問題向屋宇署及消防處查詢,兩部門卻指非其管轄範圍,而是屬建築署規管。國際專業保險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出,政府大部分建築物沒有購買保險,一旦發生事故便要由政府作賠償。他說:「保險本身有監察作用,如果建築物有問題,有僭建唔安全,保險公司唔會冒風險受保,所以對建築物安全亦起監察作用。」

議員指當局有責任解釋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王國興議員也曾就警署及市區重建局大廈等的「僭建」問題向政府查詢,但礙於政府建築物獲法例豁免,未能成功追究。王認為,如公眾質疑政府建築物加建的安全性時,當局有責任釐清及解釋。

對於警署加建一事,建築署發言人指出,深水埗警署的加建部分是由警務處申請及建築署安排興建,現存的鐵皮屋是於○○年申請及興建,正在建造中的鐵皮屋則於本年二月申請。有關旺角警署的加建部分,發言人指該部分存在已久,但暫未能提供加建部分的資料。警方發言人則指出,深水埗警署停車場的危險倉是用作存放警察裝備,而新建造的鐵皮屋將會用作存放裝備及物資。

專案組記者杜寶琪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