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躍油麻地區的北姑,大部分被賣淫集團操控,賣淫集團租下區內唐樓的套房單位作為「炮房」。記者曾到其中一個面積二百多平方呎的「炮房」視察,發現內裏裝修簡陋,分間成兩個狹小睡房,房內窗戶緊閉,並用報紙將玻璃窗密封,床鋪有穢漬,旁邊放了一個盛滿廁紙的垃圾桶,安全套的包裝袋丟滿一地,衞生情況惡劣。據了解,該類單位月租約五千元,套房日租約二、三百元。
油尖旺區議員許德亮指出,咸美頓街的文德樓、登打士街的登打大廈都是「炮房」熱點。他曾勸喻有關業主不要出租物業予妓女及賣淫集團,惟業主認為該類租客「保證有租交」而不予理會,也有業主特地將單位間成套房,以日租形式出租給妓女。許說:「業主咁做,分分鐘要負上刑責,但好多業主為搵錢而唔理,咁做其實好危險。」
據《刑事罪行條例》,不論是大業主或二房東,只要容許名下物業作經營色情場所用途,便屬犯法,最高可被判監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