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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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轟港府無帶頭禁魚翅

【本報訊】社會愈來愈關注濫捕鯊魚製作魚翅造成的生態問題。環保團體上月向全部五十六個港府部門發信,查詢各部門過去一年有否於公務宴會食用魚翅及為此訂立指引後,僅有十四個部門親自回答,其中建築署坦承去年曾舉辦兩次大型宴會,當中一次有魚翅菜式,至於其他部門包括特首辦公室則由環境保護署「代答」,但無回應會否就食用魚翅在政府內部發出指引,被批評沒有負起帶頭作用。

環保觸覺副主席黎名川指出,回覆的部門中只有天文台明確表示已於○八年二月發出內部通告,規定所有公費款待均禁止選用魚翅作食材;規劃署則表示會訂立部門指引。廉政公署亦表示會在內部推動環保意識和習慣,無論在安排公務宴會或部門聯誼宴會時,均不會選用任何瀕危物種如魚翅為菜式。

黎又批評港府在保護野生生物較其他地方落後。環保署代答的回覆中只表示按《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規管三種鯊魚的貿易,取態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