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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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展文風波放生罪魁俞宗怡

【本報訊】立法會梁展文事件專責委員會完成審議報告第二稿。據悉,委員已大致同意報告主調,是批評以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為首的涉事政府官員未有就梁展文轉投私營機構擔當好把關角色,其次才為事件主角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梁展文,但不會直接批評聘請梁展文的新世界中國主席鄭家純及執行董事梁志堅。

由於委員對報告部分字眼,包括對俞宗怡及梁展文批評的力度仍有分歧,加上要將報告的最後擬稿交予港府及梁展文,以便他們作出回應,報告肯定無法如期在七月休會前公布,可能要拖到本年底。有委員表示,鑑於事件不似公屋短樁或沙士慘劇般,涉及巨額公帑及人命傷亡,故未必會要求俞宗怡引咎下台謝罪。

梁展文漏報亦須負責

據了解,委員會報告第二稿涉及十至十一個章節,中英文版各有二百多頁,主調為批評以俞宗怡為首的多名官員未有做好把關角色,在審批梁展文轉職申請時倉促粗疏,未有充分考慮公眾對事件觀感,最終令公務員隊伍以至整個政府的形象受損,須為整個風波負上主要責任。

對於事件的「第一主角」梁展文,報告未有對梁展文於紅灣半島事件的做法對錯作出深入評論,但確認他應在申請轉職時主動向公務員事務局披露自己曾涉事件,惟梁展文最後並無這樣做,亦須負上一定責任。至於鄭家純及梁志堅,大部分委員都認為兩人聘用梁展文是利用他任職政府時累積的經驗知識和政商界人脈關係網絡,只屬在商言商,無可厚非,故不會對兩人直接作出批評,僅會點出兩人的部分供詞與其他證人可能存在矛盾。

由於委員對報告部分字眼及「落藥」輕重仍未達成最後共識,須由秘書處草擬第三稿再開會審議。加上為公平起見,俞宗怡及梁展文等遭到批評的主要證人,應有機會於報告正式發表前,就與自己相關的章節作出最後回應,估計當中的文書往來起碼需時兩至三星期,故肯定未能趕及於立法會七月休會前向大會提交報告,最新目標是希望於本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