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半年才「完成調查」
消息透露,警隊管理層在處理這宗醜聞的時候,顯得頗為閃縮:首先,事件發生於去年三月一個晚上,不過,管理層不久接獲舉報後,卻要經過半年、即同年九月才「完成調查」,時間之長令人費解;其次,涉事四名高級警官,其中兩人屬憲委級警務人員,若嚴懲會驚動公務員事務局,亦難免會重創警隊聲譽,換言之,警隊「放生」四名違紀高官,除了有包庇之嫌,亦令人有投鼠忌器的感覺。
捲入醜聞的四名警官,包括當時任職助理警務處長(刑事)的黃福全、時任港島交通部高級警司蔡偉思、保安部保護要人組總督察薛偉明及機場特警組總督察黎家智。黃福全現為助理警務處長(服務質素),蔡偉思現為西區副指揮官。據悉,蔡未調任交通部前,亦曾經在保安部任職,是薛的前上司。事件源於黃、蔡、薛及黎四人當日休班期間,應一位已退休警隊高官邀請,到澳門出席一間賭場的宴會。
有人稱醉酒忘記始末
至當晚十一時許,四人乘夜船返抵信德中心港澳碼頭,由於個別人已腳步浮浮,醉態畢現,為免過關被市民見到「醉貓樣」,竟向駐守碼頭當值人員表露身份,要求給予方便,使用入境處和海關人員執勤的特別通道過關;不過,他們鬼祟行徑,終被不齒所為人士向警隊高層告發事件。
警隊高層接報後一度震怒,表現出高度重視姿態,由當時的高級助理處長李家超親自處理,不過,有人辯稱當晚飲醉酒,完全記不起事件始末,而事件經過紀律調查,證實違規,但警隊卻從輕發落,只向四人作「口頭警告」,未有將處罰紀錄在案,更無知會公務員事務局。
處罰寬鬆未一視同仁
消息續稱,警隊內部對有關事件議論紛紛,知情的其他警官質疑警隊管理層對高級警官處罰寬鬆,對員佐級人員則嚴厲非常,未有一視同仁,深表不滿。
警方發言人日前回應本報查詢時證實事件,承認四人不適當使用通道,指他們已被紀律處分。發言人聲稱:「警隊在事件上已作適當處理,反映警隊非常注重人員操守,並會嚴肅處理涉及人員違規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