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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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投槍:萬惡的戶籍制度

內地十多家報章日前發表共同社論,敦促當局廢除戶籍制度,還人民自由遷徙的權利,這可能是中共建國以來頭一遭。我相信這並非有人想造反,而是傳媒敏感地嗅到某種訊息:在今年北京兩會上,戶籍制度改革將成為重頭戲。

內地從一九五○年代實施戶籍制度,將人民分成城市人口及農村人口,不能隨便遷移。雖然在改革開放後,將農民從土地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可以進城打工,但他們必須辦理類似良民證的「暫住證」,否則就會像流浪者一樣被無情「收容」,被當作外國偷渡犯一樣被粗暴遣返。中國人在自己土地上工作還要辦理甚麼暫住證,從境內一個地方遷移到另一個地方,簡直比移居外國還難,這不是太荒謬嗎?

在我魯迅看來,戶籍制度是萬惡的,是中國的種姓制度,是二十一世紀的奴隸制度。在這種制度下,人人生而不平等,城市人生來就享有低保、醫療、就業、退休、養老等權利,而農民沒有;同樣的高考成績,農村學生可能名落孫山,城市學生則可以考上重點大學;農村缺乏醫院健保設施,農民生了病,大都只能等死;農村孩子到城市上學,要交巨額贊助費用;農村人只能做城市人不願做的工作,他們被限制從事某些職業,譬如部分城市的士司機只能由當地人來做。戶籍制度製造的不公平不可盡數,它建基於對農民的歧視、掠奪及壓迫之上。

正在召開的全國兩會,同樣體現了對農民的歧視。城市每二十四萬人口分配一名人大代表,農村則是九十六萬人口分配一名人大代表。所以,儘管中國農村人口大大超過城市人口,但在全國人大這個最高權力機關中,農村的人大代表權卻少於城市的人大代表。而且,所謂農民代表,大都是地方官員或企業家,真正農民身份的代表屈指可數,當局所謂關注「三農」問題,總淪為口惠而實不至。

沒有遷徙自由 哪有尊嚴可言

鄧小平一九五三年在關於《選舉法》草案的說明中承認,「這些選舉上不同比例的規定,在某種方面來說,是不完全平等的」,足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乃是一句空言。最近,中央領導人承諾要讓人民活得「更有尊嚴」,但是,如果人民連遷徙的自由都沒有,哪有尊嚴可言!

我希望,在北京開會的代表們真正履行自己的職責,為人民爭取天賦的各種自由,而不是被動等待執政者的恩賜。

周紹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