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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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犯發冧樓財判監八月

馬頭圍道一月尾發生塌樓災難,一名剛出獄不久的盜竊男積犯竟涉冒充災民大發「災難財」。該名男子聲稱因經濟壓力,藉災民身份先後騙得政府多個機構伸出援手,共取得三萬六千元的援助金和入住石籬中轉屋。

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並自揭已將「災難財」中的一萬五千元買禮物和衣服給自己和女友,承諾會歸還剩餘的一萬三千元。裁判官判刑時嚴斥被告「乘人之危、渾水摸魚和趁火打劫」,判他入獄八個月和一萬三千元賠償令。裁判官指斥被告區國威(二十五歲)行為可恥,騙錢後卻似中六合彩和獲得橫財般花費,加上他未能實質還錢,法庭不能憑他的空談而減刑,遂判他入獄。

被告有九次盜竊案底

案情指,有九次盜竊案底的被告,在一月三十日即塌樓事件翌日,到紅磡聖匠社區中心聲稱是慘劇的災民,並即時獲發九千元援助金。至二月一日被告並獲發石籬的中轉屋,兩天後他獲得上樓,並在四日和五日再獲發分別兩萬和七千元的援助金。其後有社工在綜援記錄,發現被告原來是居於土瓜灣道一個單位遂報警。警方調查得悉他是偽冒而將他拘捕。

辯方律師昨求情指,單身的被告在今年一月四日出獄後因找不到工,以領二千元綜援維生,但租金已用去一千五百元,在經濟壓力下一時衝動便「機會主義式」地犯事,並承諾將被捕時身上有的二千多元及銀行戶口內用剩的一萬三千元援助金歸還。

而被告昨在裁判官查問下,承認已用去二萬多元的援助金,當中一萬元是用作買禮物給女友、五千元買衣服給自己、其餘用作還錢和交租。

案件編號:KCCC 6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