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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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警察去年激增近60%

本文重點
【本報訊】去年投訴警察的個案較前年大幅飆升近六成,其中疏忽職守更創新高,勁升近八成二;行為不當、態度欠佳及粗言穢語亦上升近七成。警方解釋,投訴數字急升,與監警會去年六月轉變為法定機構,令市民對投訴渠道多了認識有關;而監警會檢討工作小組將研究投訴機制有否被濫用及如何減少投訴。

研改善投訴機制

警方昨向監警會提交的投訴數字顯示,去年警方接獲的整體罪案舉報為七萬七千六百三十宗,較前年下跌百分之一點一,但去年投訴警務人員的數字則告上升,達四千二百五十七宗,升幅達百分之五十九點三,其中以疏忽職守最為驚人,去年共接獲二千一百一十二宗,升幅為百分之八十一點八;其次是行為不當、態度欠佳及粗言穢語,去年共一千二百八十一宗,升幅為六成九。

警方分析指,涉及行為不當、態度欠佳及粗言穢語的投訴中,四成與交通執法事項有關,兩成涉及刑事調查,一成七涉及截停搜查及檢查身份證。

警方亦發現,性質嚴重的投訴個案亦告上升,去年共八百五十七宗,較前年上升近一成五,其中毆打佔四百五十五宗,較前年上升一成四;捏造證據則有九十九宗,較前年下跌近一成二。

監警會主席翟紹唐指出,去年投訴大幅增加,對監警會及警方都造成沉重的人力壓力,監警會已成立工作小組進行為期兩年的詳細研究,分析現行投訴機制有否改善之處,如拒絕處理不合理投訴的機制、投訴分類及投訴機制有否被濫用等。

至於投訴大幅增加的原因,他指要待去年的投訴中,有多少宗最後成立,分析後有結果才可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