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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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生淪「家賊」偷三同學手提電腦

【本報訊】香港中文大學出現「家賊」,該校圖書館接二連三發生學生手提電腦失竊事件,警方調查後發現是校內一名一年級男生所為。涉案男生昨於沙田法院承認三項盜竊罪,還押至三月十七日,等候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始判刑。

二十一歲被告黃蘇役,承認分別於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三十日及十二月二日,於中大圖書館及田家炳樓圖書館的自修室內,偷竊三名學生的手提電腦及配件,總值一萬七千多元。

案情指三名事主都是在午飯或晚飯期間,暫時離開上述圖書館或自修室的座位,並將自己的手提電腦留在座位處,但他們折返後都發現電腦不翼而飛。警方接報調查,翻查三次失竊時圖書館的閉路電視錄影,發現都有被告蹤影,再比對他進出圖書館的紀錄,終確定他就是「家賊」而拘捕他。

被告在警誡下先表示「對唔住」,之後再招認已將其中兩部電腦變賣,共套現僅二千二百五十元;另外一部電腦,警方則在他的宿舍中起回。 案件編號:STCC 10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