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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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舉債做傳銷累人累己

【專案組報道】傳銷活動在外籍傭工圈子近期鬧得熱烘烘!不少外傭已加入傳銷行列,並極力游說外傭朋友入會,以賺取介紹費;亦有人不惜借錢入貨,轉售圖利。法律界人士警告,做傳銷的外傭已違反逗留條件;僱主擔心倘外傭債台高築,會連累他們被收數公司滋擾。 

記者到一間傳銷公司了解,幾乎所有客人均為外傭,她們圍成小圈子,討論入會及入貨安排,甚至走廊也擠滿外傭,收銀處更排成一條手持報名表或提貨單準備付鈔的長龍。印傭Murni(化名)早前趁休假,聯同幾名同鄉到傳銷公司入貨,記者趨前時,她立即拿出訂貨單,並推介:「如果由我介紹入會,可豁免入會費。」她表明如成功介紹新人入會,她便可獲得一百多元佣金。

十個人中九個蝕本

印傭僱主陳先生(化名)早前發現家傭向財務公司借款二萬多元,同時又持有傳銷公司的會員卡和推銷策略書籍。他懷疑家傭借錢大手入貨,再以較高價錢賣出圖利,陳擔心會被收數公司滋擾,加上「自發現女傭做推銷生意後,明顯看到她工作散漫,正考慮解僱她。」

印傭組織KOTKIHO負責人Mia透露,她在七至八年前花過約六千元做黃金、奶粉等傳銷生意,並介紹新人入會抽佣,可惜貨品滯銷,蝕本離場。「這種傳銷手法好難賺錢,十個人中,可能只有一人賺到錢」。

對於外傭從事傳銷工作,香港印傭協會主席梁慶基表示,該情況十分普遍,有人更會向財務公司貸款購買貨品,「曾聽聞有外傭借了一萬多元買貨,一心做些生意賺多啲錢寄返鄉下。」據梁了解,現時從事傳銷生意的外傭不下數千人,相信加入傳銷行列的外傭會繼續增加。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稱,外傭游說他人購買產品從中獲取回佣,已觸犯入境條例;傳銷公司若然明知外傭不可從事非家務的工作賺錢,卻提供佣金吸引她們推銷產品,亦已觸犯串謀違反逗留條件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入境處資料顯示,去年共有一百八十四名外傭涉嫌違法工作被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