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昨日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出,警方在一月八日、十五日及十六日財委會會議舉行期間,最高峰時曾分別調派約四百名、五百名和一千二百名警務人員,在立法會大樓和附近公眾集會地方執行任務,以確保會議順利進行及維持公共秩序,而現場指揮官為警司級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