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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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引新例扣查五高速快艇

【本報訊】打擊高馬力走私快艇的法例剛生效一個月,海關聯同水警昨首次引用該法例,在東涌扣查五艘快艇,懷疑該批快艇於本月中被搗破的走私海鮮案中被充當子船,將母船上的海鮮運回內地。海關相信行動已徹底消滅走私集團的運輸能力,一名快艇船主被扣查。

新修訂的《進出口條例》上月二十四日生效,二百五十總噸以下船隻若裝有超過二百二十五匹馬力的舷外引擎,執法人員在合理懷疑下便可推定快艇用作走私,船隻及貨物可被充公,較修例前六百匹馬力上限大幅收緊。

速度較水翼船快一半

海關聯同水警昨早約十一時,在東涌馬灣涌公眾碼頭岸邊扣查五艘高速快艇,三艘裝有兩個各達二百五十匹的舷外引擎,兩艘則裝有一個二百五十匹舷外引擎。海關港口及海域科海域行動課監督趙育雄指,本月十四日凌晨搗破子母船走私海鮮集團時,有五艘子船快艇逃回內地,但監視發現五艘快艇近日陸續返港,不排除準備再作走私活動,海關遂於昨早首次引用新例扣查船隻。

據估計,每艘快艇連引擎約值三、四十萬元,海關相信行動已徹底消滅該走私集團的運輸能力,一名港人船主昨午被捕,並正追查其他船主。海關透露,一般快艇引擎只有數十匹,連執法人員使用的橡皮艇,引擎也只有九十匹,若快艇裝有五百匹引擎,速度可達每小時六十海里,較水翼船快一半,對其他船隻構成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