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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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繳物業稅申請大增48%

【本報訊】買賣暢旺樓市業權變動大,稅務局接獲申請緩繳物業稅個案大增,該局○九年度接獲三千七百多宗緩繳物業稅申請,較○八年度大幅增加四成八,申請分期繳交物業稅個案亦有一百四十宗,較○八年增加三成。地產界人士分析去年樓市先後經歷租金跌、樓市升,以及納稅人減薪等因素影響原估計的收入,令合資格申請緩繳物業稅的個案大增。

稅務局去年寄出一百一十萬張稅單,截至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稅局除接獲申請緩繳物業稅個案增加外,同期申請緩繳及分期繳交利得稅個案亦分別增加一百宗及一百九十宗,但申請緩繳薪俸稅的個案則較○八年同期大幅減少八千四百宗。

按稅務規定,納稅人如已不再是業主;已提出反對上年度物業評稅者;估計暫緩稅課稅年度的應評稅值會比該年度的評估應評稅值少一成以上;或已在暫繳稅課稅年度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因而獲減低需繳納的稅款等,都可以申請緩繳全部或部分暫緩物業稅。

中原地產(住宅部)董事總經理陳永傑稱,去年年初至中受金融海嘯影響,住宅租金下跌一成四,不少收租業主都要求重估物業稅。另去年後半年樓市回升,亦有業主收回出租物業轉售,故毋須再繳付物業稅,可申請緩繳物業稅,而以個人應課稅名義報稅的納稅人,若整體收入減少,亦可以申請緩繳物業稅。

因逃稅撇帳逾2.4億

此外,○七/○八及○八/○九兩個財政年度,因納稅人逃稅,稅局無法收回而要撇帳的薪俸稅達二億四千八百萬元,當中四千萬元是因納稅人已離港而要撇帳。同期僱主因觸犯《稅務條例》,包括不提交報稅表或各類資料而被定罪的個案,分別有八百一十五宗及五百三十三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