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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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灝言當日肇事後呆坐現場路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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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輾斃叔婆囚18月
【本報訊】二十二歲輕型客貨車司機在路口倒車時,因未有落車細心觀察途人及路面情況,輾斃行經該處的八十一歲叔婆,早前被區院裁定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成,昨被判監十八個月及停牌三年。控罪指出,被告林灝言於○八年十月六日在馬鞍山上半山村危駕導致八十一歲老婦陳愛粧死亡。法官昨判刑時表示,危險駕駛會帶來嚴重後果,法庭必須判處阻嚇刑罰,但考慮到被告沒有高速倒車及無醉酒駕駛,故判處以上刑罰。
案件編號:DCCC 37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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