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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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8A中大生地鐵露械

會考獲八優成績的中文大學數學系二年級男生,去年在港鐵車廂露出下體摩擦美少女乘客臀部,弄濕她的背心裙,被男乘客目擊揭發。觀塘法院昨經審訊後判被告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成,裁判官坦言要對這名尖子被告判刑實在傷心和惋惜:「個個都讀過書,都知道攞咁多A唔係易事。」裁判官表明想幫助他多於懲罰他,決先索取其感化等報告,以了解犯案原因,現准被告保釋至三月五日判刑。

裁判官溫紹明指出,控方證人是親眼目睹被告張文浩(二十歲)在港鐵車廂中露出下體及擦向前方女乘客的臀部,其證供並無誇張、誤會或誣告,而被告被捕時褲鏈是完全拉開,符合控方證人所述情況。

辯方曾辯稱,以被告的良好背景及正常心理,絕不會冒險犯下本案。惟裁判官卻說「呢個世界偏偏就係有人要喺咁嘅情況做咁嘅事先有快感」,認為被告犯案絕非奇事,故判他有罪。

官稱需幫助 不擬判監禁

裁判官在辯方求情時看到被告會考成績單,不禁錯愕地說:「我真係覺得好好好可惜!我未見過8A嘅會考成績單,至少同本人嗰張差好遠。」他續說,要對如此人才判刑實是傷心,但傷心程度遠不及被告的父母及師長。被告來自基層家庭,憑個人努力獲得超卓成績,但本有大好前途的被告卻忽然犯案,實是令人非常惋惜。

裁判官認為被告因本案留有案底,已是極大影響及懲罰,畢咗業後好多工都唔做得,加上被告仍是一名年輕學生,需要幫助多於純粹懲罰,故暫不會考慮監禁,更向被告說:「你非常需要幫助,但幫唔幫到你,就視乎你肯唔肯向感化官坦白講出自己問題。」被告聞言點頭表示明白。

辯方表示,被告與父、母及妹妹同住,父是清潔工人,母是主婦。被告從小已品學兼優,所讀中學前校長更撰信證明他品格高尚,絕不相信他會犯法。辯方不排除被告因學業壓力而犯案,由於他不是被控非禮罪,故希望不要以交通工具非禮案的量刑指引作判刑參考。

網頁自稱暗戀五人未表白

被告昨日一身西裝成熟打扮到庭,受審期間一直表現緊張。他被裁定罪成後,反而表現冷靜,而其父母、中學前校長及小學校長等均忍不住搖頭,面露失望及憂傷神情。

被告就讀名校新界鄉議局元朗區中學,會考獲八優一良成績,屢獲獎學金。他在個人網頁自稱暗戀過五人,但因「好驚失敗」而未表白過,至今未嘗初戀滋味,認為世上最煩惱的事也是「找另一半」,除了數學外,他對打籃球、唱歌跳舞均有興趣,讀小學及中學時,是校內合唱團成員。

案件編號:KTCC 68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