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1/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衞生部:避孕防豬流感

【本報訊】孕婦是感染豬流感(H1N1甲型流感)高危一族,感染後容易出現併發症。國家衞生部建議準備懷孕的婦女在豬流感高峰期後才懷孕,感染豬流感後病情嚴重的孕婦,應與家人商議考慮終止懷孕時間或以哪一種方式分娩,甚而建議她們產後不應接觸嬰兒。本港婦產科醫生認為,只要孕婦沒有生命危險,毋須終止懷孕或提早分娩。傳染病專科醫生認為,只要醫療設施足夠,孕婦適時及早求醫,就毋須擔心影響自己及嬰兒健康。

建議產後母嬰分隔兩米

衞生部印發的《孕產期婦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指出,孕婦感染豬流感後,容易出現氣促或肺炎等併發症,病情嚴重更會令孕婦因肺炎或呼吸窘迫綜合症死亡,建議豬流感病情嚴重的孕婦終止懷孕;打算懷孕的婦女延至高峰期過後才懷孕。該《指南》又建議,孕婦出現豬流感症狀後,應盡早服抗病毒藥物及測試病毒基因。

嬰兒出生後,產婦應與嬰兒隔開最少兩米距離;產婦服食抗病毒藥四十八小時後再觀察二十四小時,沒有發燒或咳嗽等徵狀,才能接觸嬰兒及餵母乳。

產婦在隔離期間應該將母乳吸出,由他人代餵,以免餵哺過程母嬰密切接觸而傳染。

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指出,○三年沙士爆發時,世衞沒有發出延遲懷孕的建議,故婦女在流感爆發時毋須延遲懷孕。他承認,孕婦感染後容易呼吸困難,但只要她們沒有生命危險,毋須終止懷孕;若病情如受控制,更可照顧嬰兒,強行將產婦與嬰兒分開,會影響母子關係。

及早求醫減低感染嬰兒

傳染病專科醫生勞永樂認為,內地部分地區的醫療設施遠離民居,才發出這般指南,但本港孕婦對豬流感都已提高警覺,只要她們及早求醫,便可避免病情加重及減低將病毒傳給嬰兒的機會。

另外,英美兩國研究分析二百一十六名豬流感患者和他們合共六百名家居接觸者,發現每八名豬流感患者中,就有一人從家人感染,十八歲以下兒童感染比率,是五十歲以下人士的兩倍,而五十歲以上人士感染比率較低。患者出現病徵後傳給家人的時間平均二點六日,顯示豬流感病毒在病人發病最初數日已可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