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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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保釋期再與女童性交

【本報訊】屋苑泳池男主管以拍寫真為由,邀約一名十四歲女網友到其家後,要求與對方性交,並且用攝錄機暗中拍下十餘分鐘「性愛實錄」,事件其後驚動警方調查。

惟該主管在被捕獲准保釋期間,再邀約另一名十四歲女網友上門看寵物,期間他亦與對方性交,及用手機拍下性交片段,該女網友最終報警。

官稱罪行十分嚴重還押

涉案二十六歲被告關浩暉,昨於區院承認兩項與年齡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法官嚴斥他在首宗案件保釋期間再犯案,而且事主年幼,罪行十分嚴重,將他收押至一月二十六日,待索閱其背景報告及兩事主的評估報告始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原任泳池主管,犯案後已失去工作。

案情指,被告在今年六月八日,邀約在網上認識的女事主X到他家中拍照,期間兩人性交,X事後擔心懷孕,告知社工,警方拘捕被告,並在他電腦中搜出他暗中拍下的兩人性愛片段。

被告在保釋期間,於九月再邀約另一女事主Y到其家中看寵物,期間他又用手機拍下二人性交片段,事後Y亦報警。

案件編號:DCCC 1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