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2/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報失黨」呃旅遊保

【專案組記者張美蘭、駐台記者張偉御報道】最近台北警方接獲不少財物報失個案,懷疑有香港旅客於當地變賣手提電話後,再於當地報警訛稱手機遺失,回港後向保險公司索償。

台北警方透露,近月接獲不少港人報失手機的案件,手機價約為二萬元新台幣(約五千港元)。其中一宗個案,一名香港男子報稱遺失手機,一個月後又再度報失;亦有疑似「情侶報失黨」,一對港人男女在兩個月內相繼於當地報失手機。消息人士懷疑個案屬虛報,並指該批「報失黨」一方面憑警局的口供紙索償保險金,一方面把手機於當地變賣圖利。

保險業:或列特別名單調查

以一部價值五千港元、簇新的手機為例,保險公司的賠償方法通常有兩種:扣除一成墊底費,即可獲四千五百港元的賠償;或得到保單財物遺失最高賠償額(普遍為三千港元)。若然有人將手機以原價的八折出售,便可套現四千港元,一機兩「賣」下,利潤可達三千五百港元。

滙豐銀行個人保險市場策略及產品規劃主管勞永耀表示,本年度的索償金額較去年增長兩成半,索償人數亦增加近兩成,大部分客戶因遺失行李或個人財物尋求賠償,當中兩成半是手提電話或相機,索償額平均兩千元左右。香港保險業聯會代表潘榮輝表示,如發現有客戶不尋常地不停報失索取保費,或會把他列入特別名單,其資料會交由保險公司的調查小組跟進,追查當中是否涉及詐騙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