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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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中五男女生13樓掟水彈

【本報訊】高空擲物事件近日肆虐各區,一對中五男女學生疑不滿公屋樓下公園的休憩人士嘈吵,從十三樓住所連環擲下四個水彈,幸好無人受傷,警方接報調查後,再揭發男生涉及另一宗擲水彈案。兩名男女被告昨於荃灣法院承認高空擲物罪,獲准保釋候判。

15歲少女目擊犯案

十八歲男被告韓明希承認兩項高空擲物罪,十六歲女被告楊靜文則承認一罪,控罪指他們在十二月十四日及十六日內,於女被告的葵涌麗瑤邨富瑤樓十三樓一個單位內犯案。裁判官下令先替兩名被告索取感化官報告,將案押後二月二十二日判刑。

案情指,本月十四日下午近五時,十七歲男事主與朋友在富瑤樓地下的公園閒談時,發現先後有四個水彈由高處丟下,遂向屋邨保安員投訴和報警,警方到場搜查但未有拘捕任何人。

至十六日下午五時許,另一名十五歲女事主與朋友在同一個公園閒談時,又看到有人由高處擲下兩個水彈,當她往上望時,看到兩名被告走入女被告單位內,二人再由單位走出走廊,擲下另外兩個水袋。女事主報警,警方上門拘捕兩被告。 案件編號:TWCC 39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