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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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不滿「迫遷」賠償企跳

【本報訊】錯租半邊僭建倉,東主圖跳樓阻封屋。現場為葵涌嘉慶路僑光工業大廈一個三千呎貨倉,經營製作公司陳姓三十五歲男子,半年前租用擺放道具外,並作辦公室,陳稱貨倉一半面積屬僭建,在簽租約前業主表示無問題,但其後被屋宇署限令清拆,他要求業主賠償十萬及搬走,惟對方只肯賠償二萬元,雙方談判無果。

昨晨十時許,屋宇署派員到場執行封閉令,並將存放的道具封存。陳情緒激動,爬上貨倉頂拉起寫上「無良業主」的橫額,並用電線纏頸及綁手,雙腳懸空坐在屋頂邊緣,險象環生。期間,陳揮舞鐵通和木棍阻消防員接近,消防員張開救生氣墊戒備。

其後談判專家到場游說,業主承諾與陳商討賠償後,陳始打消死念返回安全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