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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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公帑買保險益自己友

本文重點
經常批評政府親疏有別、利益輸送的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被揭發在未經任何獨立報價下,三次透過一名身為保險經紀的辦事處兼職員工,動用約一萬七千元公帑買保險,令該名職員最高可賺取一成佣金,涉嫌違反立法會指引。有議員及學者批評梁國雄的做法,有利益衝突及濫用公帑益自己人之嫌,要求立法會徹查事件。

根據立法會的議員申領工作開支紀錄,梁國雄先後在去年十一月、今年二月和今年三月,為轄下四個議員辦事處及其職員,購買了保費分別為二千五百多元、六千多元和八千多元的全保、醫療保險及勞工保險;作出有關決定是一位名為唐婉清、每月向立法會申領五千多元公帑作為薪酬的辦事處兼職員工;而她同時是有關保險公司的經紀,並從中抽了百分之七至十的保費佣金。

議員促立會跟進

《立法會議員申請發還工作開支的指引》規定,倘議員、其職員或他們的任何親屬,對某承辦商或供應商的業務存有財務利益或控制權,議員或其職員便不應聘請該承辦商或供應商;如無法避免,他們應在可行情況下最少索取三份報價書,就價格和服務作出比較,並在申領開支時申報利益及填報有關理由。

在梁國雄的個案中,唐婉清有就抽佣金額作出申報,但沒有交代梁國雄辦事處必須聘用她的理由,亦沒有提供其他保險公司或經紀的獨立報價資料。

梁國雄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知悉唐婉清的保險經紀身份及有關保險安排,但認為買保險的工作「始終要搵人做」,他亦已特別提醒職員切勿違規和作出申報,否認事件涉及益自己人。問及指引訂明要盡量避免有關情況及索取三個報價,他則說不清楚有關規定,會再向職員查詢。

勞聯議員李鳳英去年中曾被立法會委聘的核數師,揭發在替員工續購勞保時沒有依例索取三個報價,最終要為事件致歉及補交書面解釋。

民建聯議員陳鑑林直言,梁國雄的做法涉利益衝突及有益自己人之嫌,認為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應該跟進,他續指,議員最好以全職聘請職員,不應讓職員有其他工作。

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議員申領的款項始終屬於公帑,故必須盡量避免瓜田李下,並且要「比白色更白」,例如向非其職員的人士購買保險,以避免市民猜疑,所以認為梁國雄的做法並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