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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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超市偷竊罰$2000

【本報訊】柴灣警署巡邏小隊警長身懷二千多元現金,卻在香港仔利東邨一間超級市場內,偷竊只值四十四元四角的啤酒及零食被捕。被告昨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被判罰款二千元。辯方求情指,被告事發時毫無疑問因一時貪心,卻為此喪失了從事三十五年的警務工作。

被告馮柏深(五十二歲),據悉他原已退休,目前以合約形式繼續服務警隊。他被控在九月二十六日,於香港仔利東邨商場地下的百佳超級市場,偷取三包香口珠、一罐啤酒、一包餅乾及一包蛋糕等,共值四十四元四角。控方案情指,被告當時手持分別啡色及白色的膠袋到上址購物,他用五元一角買下香蕉離開時,防盜警鐘響起,他被職員截停,要求檢查他的膠袋。被告聲稱啡色膠袋不屬他所有,取回白色膠袋拔足便逃,三名職員尾隨追截,最終被告自己跌倒而當場被擒。 案件編號:ESCC 51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