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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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主任涉偷靚紅酒

廉署執行處調查主任涉在超市施展「狸貓換太子」,以兩支七十五元廉價紅酒的條碼,分別貼在兩支六百八十五元貴價紅酒的條碼上,並「捽」走後者的價錢貼,圖用一百五十元便買到兩支貴價紅酒,惟最終被超市便衣保安員揭發,案件昨在東區法院開審。

三十五歲被告鄭思聰,否認於今年三月三十日在香港東區太古城中心一樓APiTA內,偷竊兩支合共值一千三百七十元的七百五十毫升的Chateau Pavie Macquin紅酒。涉案廉價紅酒條碼則屬於三百七十五毫升的Chateau Lagrange Les Tours紅酒。法庭裁定被告盜竊罪表證成立,下周一續審。

超市便衣保安揭發

超巿便衣保安員陳偉強(譯音)指,當晚約七時見到被告將一支○六年的紅酒放入購物籃,再到另一個較矮的貨架拿去另一支紅酒,被告然後行至餅乾部貨架,用手「捽」走兩支酒的黃色價錢貼,及拿出一張一吋乘二吋的紙貼在兩支紅酒上。

陳續稱,被告其後到收銀台,以現金二百元付款,獲找回五十元。陳在被告離開時上前表露身份,被告稱可「畀番個差價」,陳則通知上級後報警。

在廉署工作十二年半的被告辯稱,當晚在超市看到涉案的紅酒瓶上有七十五元的黃色價錢貼,覺得「幾啱」,雖然見到貨架上的標價是六百八十五元,但覺得即使錢有出入,收銀員會作出更正,遂買下該款酒。

案件編號:ESCC 46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