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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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德根子離婚上訴終院

【本報訊】遠東發展主席邱德根的第七子邱達文(四十一歲),兩年前與馬來西亞籍妻子離婚,家事法庭只判他付女方七百八十萬元贍養費。上訴庭其後推翻原判,改令他支付女方三千七百五十萬元。邱達文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昨獲受理,案件將排期聆訊。今年七月,上訴庭判女方得直,認為家事法庭計算邱達文財產時,未有計算其家族公司等,大幅低估他的財產;而且只考慮兩人婚姻維持了三年,沒考慮兩人同居至分開前後共十多年。 案件編號:FAMV 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