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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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自製事端扮受害

壹傳媒在香港和台灣的「造勢」手段幾乎同出一轍。香港《蘋果日報》創刊初期,指摘遭同行杯葛圍堵,形同自己是受害人。而後來又為其炮製的「陳健康」事件公開道歉,但實際上已經造成轟動效應。在《台蘋》「動新聞」渲染色情血腥惹起公憤後,《台蘋》又是搶先道歉,繼而又展現自己是受害者,反指台北市長涉及強制罪及施罰不合程序,最後更自動「分級」來自保,讓「色情血腥」畫面可以繼續出街。台灣的公民團體不為所動,認為分級不能有效保護兒童及青少年,促其停止製作性侵犯和家暴等動畫。

一九九五年《蘋果日報》在香港創刊時,負責人去信當時的立法局議員,指控有五份主要中文報章聯手,阻止其發行,破壞市場自由競爭;又指有傳媒阻員工轉投《蘋果》,但是卻提不出實質證據,及後又拒絕出席報業公會的特別會議,被外界質疑博取免費宣傳。一九九八年,《蘋果日報》記者被揭向上水天平邨三屍慘案男事主陳健康支付五千元,炮製北上尋歡記,遭市民群起譴責譁眾取寵及「製造新聞」,更引發起罷買行動,其後該集團主席黎智英刊登全版道歉啟事。

拒停製作性侵動畫

壹傳媒的報道手法,在測試社會道德底線及反彈效應中,無疑增加了知名度和達到促銷效果,亦一直被外界質疑無改其出位作風。台灣的公民團體根據以往的經驗,亦看穿問題的實質,指出要求「動新聞」完全停止製作性侵害、性騷擾、虐兒和家暴案件動畫,才是公民的真正訴求,但《台蘋》不敢作出承諾。

香港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表示,台灣的市場較香港大三倍,站在銷售角度,不排除有媒體為求增加銷售量或點閱率,「博一博」試探社會的底線。對於台灣壹傳媒遭廣泛抨擊後將「動新聞」短片分級,但張提出,新聞事實其實並無分級必要,相反評論及演繹才需有尺度的限制。東區家長教師聯會主席趙明表示,港府亦應做好準備、及早制訂守則,否則,不良媒體在測試社會底線的過程中已對青少年造成惡劣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