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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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硬砌淫媒港府軟弱縱容

壹傳媒用色情及血腥包裝新聞的不良手法,多年來在台灣和香港挑戰法紀和社會道德底線。台灣《蘋果日報》(下稱台蘋)「動新聞」近日更肆無忌憚販賣色情暴力。台北市長響應民意弘揚正氣,誓做「良心政府」反淫媒,果斷向《台蘋》宣戰,三日內雷霆五招痛擊淫媒。反觀港府多年來「反淫」軟弱無能及坐視不理,與有違反逾百次《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壹傳媒糾纏十五年,次次輕罰了事,被痛批「昧心」包庇,縱容邪風荼毒青少年。有學者和婦女團體指出,台北打淫是港府的一面鏡,港府應反省和正視。

審訊不斷拖 罰款了事

壹傳媒自成立以來,旗下刊物的報道手法被指渲染色情和暴力,「掛羊頭賣狗肉的手法」污染香港的傳媒生態,為社會所不容,過往多次引起社會團體的聲討。但是,港府執法部門對市民的強烈呼聲不知不覺,裝聾扮啞。早於一九九四年,壹傳媒旗下刊物《壹本便利》一篇「色情碟霸風靡電腦迷」報道涉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被罰款一萬元了事,然而壹傳媒至今已累積違反相關條例的案底逾百次,最高的罰款僅五萬元。期間當局更容忍案件的審訊一拖再拖,被外界批評寬而以待。

淫風不止,歪氣蔓延,影視處被批評執法被動、選擇性執法,而淫審制度亦被詬病標準混亂及大細超,令不良傳媒宣淫無忌。就在台北官民齊心反擊《台蘋》「動新聞」之際,香港的《蘋果日報》「動新聞」亦同樣遭到港人不滿。

官民齊心 封殺「動新聞」

今年影視處共收到八宗投訴,指有關「動新聞」的報道內容涉過分血腥及不雅。但影視處表示,調查後無發現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反觀台北市長郝龍斌,將保護兒童及青少年的利益放在「制高點」,法理兼施封殺「動新聞」,宣稱此舉是民心所向,不畏《台蘋》控告反撲。

早年曾被《壹本便利》刊登濕身照的李蘊表示,過往政府或因經驗不足,怠慢處理發布不良資訊的案件,但近年發布淫褻及不雅訊息漸多,政府應加強打擊發布不良資訊的機構,亦可循教育教導青少年抵制不良的資訊。

李蘊說,傳媒及出版人應自律,應本着社會良心,不應為求銷量而發布淫褻、不雅及暴力的資訊吸引讀者,以免教壞青少年。

香港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認為,媒體誇張失實報道,影響青少年心智發展,港府不應坐視不理,應該參考今次台北政府的做法,他說:「港府要好似台灣咁樣做法,如果媒體被定性對青少年有害,學校就唔准訂閱,以免荼毒青少年。」

「一早就應該收緊監管」

「現時互聯網及各媒體充斥各類不良資訊,港府一早就應該收緊監管,寧緊莫鬆,要回應市民的訴求,立刻改善監管制度。」婦女權益聯盟副總幹事伍婉婷則認為,台灣壹傳媒的事件及當地政府的處理手法值得港府借鑑,港府應把握機會,增強宣傳教育。

樹仁大學新聞系系主任梁天偉表示,今次《台蘋》為了賺錢而發展動新聞,在當地遇到很大反彈,不但被政府罰款,學校還被禁止訂閱,相信《台蘋》會稍為收斂。不過,由於本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並不能有效監管網上媒體,假若《蘋果日報》在本港大力發展動新聞,港府難以管制,建議當局盡早完善法例,保障市民。

影視淫審須加強執法

身兼淫褻物品審裁處審裁員的執業大律師龔靜儀表示,本港現時以淫審條例來評審及執法,的確較台灣使用行政命令緩慢,而負責執法的影視處主要以投訴主導處理涉嫌含有色情及暴力的資訊。若然要增加執法速度,必須增加影視處、淫審處的人手及資源,按需要可增長淫審處的工作時間,並可加開二十四小時的熱線供市民舉報。

龔靜儀又指,只靠增加罰款,未能有效增加阻嚇性。「可判處大額的罰款,同時加強編採人員的個人責任,負責刊登或發布不良資訊須負法律責任,以加強阻嚇性。若單單增加罰款,出版機構只會將罰款當作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