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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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萬無業者揀工做

本文重點
失業人士求職難,但亦有無業市民在有條件下擇業。統計處調查顯示,本港約有十六萬三千五百名非從事經濟活動人士,當中不少每遇上一份合乎其理想要求的工作時才願受聘,他們要求包括要有彈性或方便的工作時間、有高或合理薪金、工作地點接近住所等,六成八人說若遇到合適的工作,可以即時入職。另一項研究則發現,求職人士仍面對年齡歧視問題,年齡愈大被歧視情況亦愈嚴重。

統計處昨日發表《第五十一號專題報告書》有關「非從事經濟活動人士若遇上合適工作時會接受工作的意願」研究,在今年一至三月期間,約十六萬三千五百名非從事經濟活動人士,當中五成三為料理家務者,一成九為退休人士,其餘是自願離開原來工作,部分因「料理家務、在家照顧兒童、長者或傷病成員」,或因退休、生育及健康問題離職;而有部分「想休息、缺乏需要工作的動機、無經濟需要」未再就業,整體停止求職時間中位數為十七至十八個月。

招聘存年齡歧視

不過,當他們遇上一份合適的工作亦願意受聘,但只限於在滿足到個別條件下才願意開工,其中三成三要有「彈性或方便的工作時間」;兩成半要求有「高或合理」薪金;一成半要求「工作地點接近居所」;及百分之六點一要有「舒適或簡單或安全的工作、較舒適的工作環境」。

此外,六成八表示若遇上這份符合他們特定條件的工作,則可「即時」投入服務,而期望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為六千元。

另外,統計處昨日發表有關年齡因素在就業的重要性統計,結果顯示在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二月期間,共有三百四十一萬八千四百名十五歲或以上在職、或曾在兩年內求職的人士,半數認為較年長的僱員工作表現穩定及專注,而年輕僱員則較容易學習新技術。

不過,有四萬七千五百人曾在兩年內接受招聘面試但沒有被取錄,認為原因是年齡問題。而有三成七人認為僱主在招聘時仍存在年齡歧視,一成四更認為情況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