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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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街紙非華裔黑工首判囚

本文重點
【本報訊】港府早前修例圖打擊持「行街紙」人蛇在港工作,藉此遏止偷渡潮,條例剛於上周六生效,更首次有非華裔黑工被判入獄。兩名持「行街紙」的非華裔黑工,以及一名本港僱主,前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半年至十五個月。

僱主亦入獄半年

入境處於上周六,即《二○○九年入境(修訂)條例》生效當日拘捕一名二十七歲南亞裔人士,他被指在荃灣一個停車場的上落貨區搬運布匹,前日在庭上承認一項於遣送離境令規限下接受僱傭工作;四十六歲的本港居民則承認是其僱主,二人各被判入獄半年。

在另一宗案件中,一名三十五歲南亞裔人士在葵涌一輛貨車卸貨,他承認一項在非法入境後,未經處長授權而留港接受僱傭工作的控罪,被判入獄十五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