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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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地鴻爪:本來無一物 何來有法治

一直以來,很多人相信香港是法治社會。忽然有一天,一位因車禍而全身癱瘓的前消防員發出控訴:肇事者僅被罰款一千二百元,我卻毀了一生,香港係咪法治社會?人們才驚覺,所謂香港法治猶如那國王的新衣,根本就不存在。

香港的法治只是一個美麗的誤會,不妨多舉個例子。按照法律,侵犯知識產權是一種嚴重的罪行,但由於當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以致本港侵權行為日益猖獗,尤其是案底纍纍的壹淫媒,早前被揭發旗下爛果報網絡版涉嫌持續抄襲東方報業集團旗艦網站on.cc網上新聞三十多宗,港府竟無動於衷,至今不採取任何執法行動。

連立法會議員都看不過眼,批評當局執法緩慢,變相縱容侵權行為。你猜官老爺怎樣回答?就是一句官腔:「不評論個別個案。」真是好笑,壹淫媒侵權是個別個案嗎?爛果報創立初期就已經露出賊相,當年不問自取東方獨家的王菲懷孕照被抓現形,從此偷上癮,陸陸續續被揭發擅自取用東方新聞圖文接近五十次,可見壹淫媒根本不當法治是一回事。

最經典的還是外國明星Kelly Brook性感照案,在同一個法律制度下,同一輯照片刊登在不同的媒體上,竟然有三種不同的待遇。難怪有人笑話港府的法治不僅有雙重標準,更有三重標準,可以得法治創意獎。

所以,對於香港是不是法治社會的問題,只能這樣回答:本港的法律因人而異,因事而異,非常靈活,識得自我走位。

香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