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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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者無力自顧 可託律師管產業

【本報訊】智障人士、老人癡呆症患者大多缺乏自決能力,即使擁有財產亦未必能用得其所,原來親人可透過向法庭申請成為產業受託監管人,在法庭監管下替無能力照顧自己的病者處理財產,並提供合適照顧,即使病者面對「無人無物」的慘況,亦可委託法定代表律師成為監管人,令日後生活得到保障。

註冊社工岑智榮透露,不少智障兒童家長或伴侶患老人癡呆症的長者均擔心自己過身後親人無人照顧,即使資產足以應付所需亦有所憂慮,「佢哋可能親友唔多,最擔心畀人呃晒啲錢。」

需兩名精神科醫生證明

律師劉嘉華透露,若任何人被界定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如老人癡呆症患者、精神病患者或智障人士等,其親人可向法庭申請成為產業受託監管人,在監管下使用病者的財產,為病者提供生活或醫療等方面的照顧,即使舉目無親的病者,亦可申請由法定代表律師成為產業受託監管人,確保他們得到適當照顧。

聖雅各福群會「後顧無憂」生前預繳規劃服務的二百名申請人中,有六人屬經法定代表律師處理財產。如要申請成為產業受託監管人,病者需經兩名精神科醫生證明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