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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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遺骸定義兩部門各說各話

食物環境衞生署

香港法例第132M章《火葬及紀念花園規例》規定,「骨灰」及「遺骸」定義不同,該署執行條例時會明確區分兩者,「骨灰」是指遺骸火化後剩下的骨灰,「遺骸」則指人類屍體或非法活產嬰兒的屍體,但不包括該等屍體經火化後剩下的骨灰。

地政總署

《火葬及紀念花園規例》對「遺骸」的釋義,不適用於租契或地契條款下「人類遺骸」的釋義。租契或地契條款下「人類遺骸」的釋義是以詮釋私人合約的規則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