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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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改革教區上訴

【本報訊】天主教香港教區○五年申請司法覆核,指政府推行的校本管理政策,規定津貼學校要成立法團校董會,是違反《基本法》保留原有教育制度的規定,教區當時被判敗訴,它不服提出上訴,案件昨於高院上訴庭審理,預計審理兩天。代表教區的律師陳詞指,校本改革強制委任家長進入法團校董會,削減辦學團體的自主權,是對教育制度作出重大改變,已超出《基本法》容許的限度。

案件編號: CACV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