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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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人詐瞓「露械」三女生拍罪證

電腦技工趁早上返學時,先後兩次在巴士「詐瞓」扯低短褲向女生露械,其中一次三名女生用手機拍下罪證。涉案被捕技工昨於九龍城法院認罪,還押小欖精神病院至十二月一日判刑。辯方求情稱被告患小腸氣令下體有異樣,加上受祖母病逝打擊等,造成有心理情緒問題,才無故露出下體。

三十四歲被告李偉明,承認四項向年齡在十六歲以下女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控罪指他在去年的四月十六日及十一月十日,於巴士上兩度向女童X及一度向女童Y及Z展露自己的下體。

七個月後再重施故技

案情透露,三名十四至十五歲的女童X、Y及Z,於去年四月十六日早上七時半乘巴士上學,途中忽然見到被告褪下短褲露出陽具,並佯裝睡覺。三人嚇得大驚及哭起來,回校後將事件告知老師。約七個月後,X再於乘同一路線的巴士回校時,與被告狹路相逢,被告更上前坐在她身旁並重施故技露出陽具,X回校再告訴老師。至今年一月八日,X及Y約一時下課乘巴士回家,途中見到被告登車,兩女遂以手機報警,警員到場截停巴士並拘捕被告。

辯方求情指,三名事主雖於案發時拍下被告照片,但有關照片控方不作呈堂。辯方續指,被告九歲時父母分開,由祖母養育。被告○○年於城大畢業後欠十二萬大學貸款,同年祖母因中風需不停向財務公司借錢。被告祖母於○六年逝世後,更曾有輕生念頭。辯方又指被告自小患小腸氣,致下體有異樣,造成心理障礙。 案件編號:KCCC 30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