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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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筒隨時變炸彈 全港大廈危機四伏

請睇智力測試題:滅火筒有乜嘢作用?A:救火。B:做裝飾品。C:殺人。見到咁嘅題目,你諗都唔使諗就會答:A:救火。仲以為十拿九穩添,點知主持人話:錯!應該係C:殺人。

你一定懷疑主持人個腦係咪燒壞咗。之但係,如果你睇咗嗰單滅火筒爆炸嘅新聞,你就會覺得佢都唔係完全冇道理。

話說嗰日有班再培訓學員上課,學習使用滅火筒,忽然「砰」一聲巨響,滅火筒爆得粉碎,鐵片好似風車葉咁亂飛,一個愛心女義工當場中招,削咗半邊面,牙甩眼爆,慘不忍睹。佢一心以為參加課程之後可以轉番份好工,點知搞到毀容兼失明。

話時話,點解滅火筒會變成炸彈嘅?睇吓學者點講。佢話喎,欠保養嘅滅火筒瓶身因生銹會變得脆弱,無法承受使用時嘅壓力就會爆炸,威力至少一百五十磅。所以火災時唔單止救唔到人,反而會產生危險,行內都形容係炸彈。

本來香港法例規定,滅火筒每年要通過一次檢查,每五年通過一次壓力測試,唔合格嘅十四日內就要更換。若果執正嚟做,就唔會有滅火筒變炸彈呢家嘢。之不過,好多業主立案法團有法不依,唔係消防巡查發現發出警告信都唔肯換,令法例形同虛設,唔出事至奇。叮!

其實,又唔可以話政府乜嘢都唔做噃,消防處發言人話,過去三年平均每年巡查樓宇消防裝置六、七萬宗,但去年全年發出三千八百份「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只提出九宗檢控,今年頭十個月發出二千份通知書,檢控亦只得七宗咁大把。

即係話,有人有法不依,但當局又執法寬鬆,咁邊度有阻嚇力吖。嗱,本報記者早排巡查各區大廈,隨處都發現問題滅火筒。喺大角咀一幢住宅大廈,好多個滅火筒瓶身已經生銹,有效日期係○八年八月,即係過期超過一年。土瓜灣一幢住宅樓宇嘅滅火筒經過檢測,全部唔合格,但係過咗成個月仲未換。有起事嚟,呢啲滅火筒分分鐘變成炸彈,不知害到幾多人。

畀記者捉住痛腳,當局冇聲出㗎啦,仲唔快快趣趣做番啲嘢?但係你急佢唔急,消防處發言人話喎,部分個案會以酌情權處理,給予額外寬限期咁話。咁即係點呀?

當局有寬限期,但係祝融唔會有寬限期,無情火發起威嚟,唔係人咁品,到時嗰啲問題滅火筒唔單止救唔到火,仲會炸到噼哩啪啦。

立法會議員講得啱,消防處以後應加強宣傳同巡查,令市民唔好忽略年檢同更換滅火筒嘅必要性,以前社會對滅火筒潛藏危機認知唔多,今次爆炸意外正好引以為鑑。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