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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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明居小業主阻塞電梯

本文重點
【本報訊】約三十名鑽石山星河明居小業主,不滿多年來要負責屋苑外圍自動扶手電梯、隔音屏障、公共洗手間及公共交通交匯處的維修保養責任,每年開支達一百四十萬元,昨發起阻塞扶手電梯抗議行動,要求政府自行維修。

不過,有附近居民認為屋苑因提供公共設施而換取其他優惠,加上公契訂明業主有責任,若改由政府負責反而對納稅人不公。

每戶年付逾800元

政府批出星河明居及荷里活廣場發展項目時,於地契註明發展商須提供交通交匯處、公廁及扶手電梯等,並負責維修保養責任。其後屋苑通過大廈公契時,將責任轉嫁一千六百多戶小業主,以每年須約一百四十萬元開支,每戶每年要攤分八百多元。

有星河明居業主指,屋苑管理費為每呎一元三角,當中約一成用於維修保養公用設施,負擔雖不大,但設施主要供「街外人」使用,要屋苑業主承擔維修保養費用並不公平。

但有街坊認為屋苑業主因提供公用設施而在樓價及屋苑設計等方面受惠。若政府收回管理責任,即要納稅人承擔開支才是不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