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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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九巴車門撞傷人拒賠

市民除了在領匯轄下商場跌傷難獲賠償外,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受傷,同樣不易索償。今年四月底,楊小姐乘搭九巴71A號巴士,落車時疑因車長匆匆關上車門,令她右腳被車門角撞傷,血流如注及不能行走,她到大埔那打素醫院求診及報警,警方將案件列作「意外受傷」處理,但向九巴索償時卻碰壁。

乘客跌傷港鐵卸責

九巴指為避免利益衝突,將個案交公證行調查,最終證實「無證據意外與九巴車長有任何駕駛不當或疏忽,故不認為事件是與九巴有任何關連」。

另一宗同類意外於今年一月底發生,在內地管理藝術中心及從事藝術創作的王先生,乘港鐵到沙田站,當行至大堂時,清潔工人正在清理油漬,其身旁有「小心地滑」警告牌,但王先生沒有留意地上有逾四公尺的油漬,不慎跣倒受傷,左手臂骨折。

王先生向港鐵索償,但港鐵指事件由保險公司委託公證行調查,證實意外非職員失職所致,公司已採取措施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