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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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販毒索K囚22月

【本報訊】廉署派出臥底假扮富商,調查一名署任警長,懷疑他涉擔任「扯皮條」及安排毒品和春藥交易,調查期間警長更涉吸食K仔,事後他聯同另外一對男女同黨被捕,三人早前在區院被裁定罪成。法官昨判刑時,直斥涉及毒品控罪的警長身為警務人員,犯案影響警隊整體公信形象,故判他入獄二十二個月。

三名被告依次是署任警長葉德健(三十四歲)、從事裝修的黃健寧(三十九歲)及夜總會兼職女公關陳嘉儀(二十六歲)。葉、黃早前被裁定兩項販運可卡因和K仔、及一項吸食K仔罪成,兩人昨分囚二十二個月及二十三個月;女被告則裁定一項依靠妓女Coco賣淫維生罪成,判感化三年。

前途盡毀酌量減刑

法官判刑指,任職警長的葉知法犯法,但考慮他犯案時正值休班,過程中亦無顯示他向他人提供警隊資料及受賄,加上葉因此案已前途盡毀一無所有,亦令他婚姻破裂及破產,故酌量減刑。控罪指三名被告在○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於灣仔一私人會所內,干犯上述控罪。

案件編號:DCCC 9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