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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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柳全」傷懲教員加監4月

【本報訊】要服刑至二○二一年的劫案重犯「花柳全」,今年五月在石壁監獄涉揮拳打傷懲教署職員,昨在荃灣法院裁定普通毆打罪成,被判加監四個月。裁判官昨裁決時指,事主供稱被襲後上腹有三厘米的擦傷,但證人只稱見到被告何毓桓揮拳打人,惟拳頭按常理不會令人造成擦傷傷痕,故只裁定被告普通毆打罪成。

案件編號:TWCC 23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