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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揸行街紙打工周六起屬罪行

【本報訊】高等法院今年三月裁定非法入境者取得「行街紙」即獲授權留港,變相令港府難以非法逗留罪檢控黑工,觸發一輪非華裔偷渡客湧港搵食潮,單是今年十月便有一百六十人,是年初每月平均數的三倍多。保安局遂建議修例,將偷渡客打工列為罪行,以堵塞漏洞,條例草案昨獲立法會三讀通過,本周六即時生效;現獲行街紙的非華裔人士打工將屬違法,違例者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蛇頭謠言觸發偷渡潮

根據現行法例,非法入境者接受僱傭工作,又或開設、參與業務,並非罪行,以往當局會引用非法逗留罪檢控,但法院裁定,偷渡客若獲擔保取得「行街紙」即獲授權留港,可對非法逗留控罪提出抗辯。裁決後有蛇頭散播訊息,指非華裔偷渡客只要提出酷刑聲請並獲擔保,便可在港工作,觸發偷渡潮。

保安局遂建議修法,立法會昨恢復辯論《2009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獲過半數議員三讀通過,新例本周六在憲報號外刊登,同日生效。公民黨吳靄儀反對修訂,認為是針對酷刑聲請及尋求政治庇護者,有種族歧視及違反人權之嫌,認為修訂後非法入境者連義工也不可做是不人道,批評港府甄別酷刑聲請過慢才引致問題。

民主黨涂謹申不反對修例,但認為法例獲通過亦只回復到三月前狀況,批評港府一直不就酷刑聲請訂出全面法例,是後知後覺及縮骨,難辭其咎,港府盡快提出全面審批制度才是縮短他們滯港時間的最後答案。民建聯及自由黨支持草案,劉江華表示,修訂可堵漏洞,大批非法入境者蜂擁到港將構成沉重負擔。

無特赦亦無種族歧視

李少光強調修訂針對所有國籍,無種族歧視,同意修例後可能仍有非華裔人偷渡來港,但修例可帶出強烈訊息:他們來港後也不可打黑工。法院去年指酷刑聲請人不獲法律支援是不公平,當局審批聲請程序暫停至今。現有近六千個酷刑聲請人在港,保安局下月初會向立法會交代最新進展。

政府發言人指修訂本月十四日生效,任何非法入境者在該日或之後打黑工將觸犯新例,又強調不會有特赦。入境處發言人指,會在新例實施後嚴打黑工,強調非法入境者即使在留港期間持有「行街紙」,打黑工仍會遭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