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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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禮女病人屯院醫生囚九月

本文重點
被指為孝順仔的屯門醫院急症室男醫生,涉藉診症摸一名十五歲少女胸部,早前裁定非禮罪成,昨在粉嶺法院判囚九個月。裁判官認為被告由始至終都沒有悔意,又指作為受尊崇的醫生,應該是操守、醫德及醫術三者並駕齊驅,缺一不可,但被告乘人之危非禮年輕女病人,令她對男性醫務人員失去信任之餘,亦令她對男性及性失去興趣,故必須重判。

已被醫院停職的被告羅仲康(二十六歲),約有十名親友到庭旁聽,當中包括其母及妹妹。此外,醫學界立法會議員梁家騮亦有到庭,惟他於判刑前已因事先行離去。

被告於案件審訊期間都穿着整齊西裝應訊,一直保持輕鬆,不時面露笑容,亦大方讓記者拍照;他昨出庭時只穿一件深藍色恤衫,亦收起招牌笑容,但仍保持輕鬆,惟經裁判官一再斥責後,他始露出繃緊神情,而當判刑後他則急步進入羈押室,沒有望向到庭支持的眾多親友,狀似不滿。

違誠信必須重判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指被告並不適合接受社會服務令,心理醫生報告則指他沒有心理問題,亦不需要接受性治療,其親友為他撰寫的求情信讚揚他孝順,主動學習,當他畢業後即主動要求母親退休,願意「撐起頭家」,而事件亦對家人造成困擾。被告中學及大學的老師、教授及同學則一致指他品格良好,受同學愛戴之餘,亦受老師欣賞,故望獲輕判。

裁判官認為法庭有責任保障公眾利益,特別是年輕女性,故判刑必須具阻嚇性。裁判官斥責被告乘人之危,藉機非禮年紀尚輕的事主,違反誠信外,行為極之嚴重,而事件亦對女事主造成深遠負面影響,故必須重判。

辯方聞判後即時表示上訴,並申請保釋,但裁判官認為證供強烈而駁回申請。

案情透露,女事主於今年二月十日因腸胃炎到屯門醫院急症室求醫,被告為事主診症時先着她躺在床上檢查腹部,其後於沒有第三者在場下,拉起女事主連身裙及胸圍至鎖骨位置後,撫摸她胸部及觸碰其乳頭。案件編號:FLCC 244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