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張超雄表示,若果事主對社署職員的投訴屬實,有關職員確實犯了嚴重錯誤,亦對當事人造成極大傷害,他指公僕面對群眾,說話需格外小心。
張表示,社署職員最大責任是幫助弱勢市民,紓緩他們困難,重拾自信投入社會,若果有社署職員口不擇言,甚至唆使他人離婚,便嚴重有違操守。
他稱,新移民每月工作不少於一百二十小時,月入低於一千二百元,已可申領綜援,故離婚與否並無影響。這種綜援計劃屬於「豁免計算入息」安排,豁免計算綜援受助人的部分入息(最高達每月二千五百元),鼓勵他們自力更生。截至今年九月,共有三萬六千四百八十一名受助人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