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假自僱問題引起各界關注,但勞工顧問委員會勞資代表就應否立法規管意見分歧。勞方代表梁籌庭指出,現時運輸及物流業的假自僱情況嚴重,勞工處卻只能按現行勞工法例向違規僱主提出檢控,並不足夠,建議當局訂立專門針對假自僱的新法例,保障僱員權益免受剝削。勞工處重申,現行法例已對僱員有足夠保障,過往亦有假自僱案例成功透過法庭追討賠償,認為毋須修例及提高現有法例罰則。
勞工處指出,過去五年高等法院曾處理五宗有關假自僱的案件,涉及美容業、貨櫃車司機、小巴司機及搭棚工人,全部均被僱主指稱是自僱人士或曾簽署自僱人士合約,但經審訊後均能證明勞資雙方確實有僱傭關係,包括工具、產品、汽油等均是由僱主提供,全部裁定僱員勝訴,僱主須作出賠償。
資方代表劉展灝會後稱,假自僱問題已存在多年,勞資雙方在簽訂合約時已了解有關情況,認為當局應加強宣傳讓僱主釐清僱員與自僱人士的分別,以免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