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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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殺疊碼仔 主犯重囚14年

澳門賭廳廳主疑向疊碼仔發出「江湖格殺令」案,涉案五名男被告早前裁定串謀傷人及串謀謀殺等四罪成立,法官昨於高院判刑指首被告教唆其餘被告參與謀殺行動,故重判他入獄十四年,其餘四名被告則囚八年半至九年;法官又認為仍然在逃的涉案幕後主腦更應被譴責。

五名被告依次是施華倫、鄧嘉民、黃智敏、楊俊傑及陳浩良,法官嚴斥眾被告串謀當街擄人,又安排藏肉參之地方,繼而意圖將事主斬斷手腳並升級至殺人計劃,案情嚴重。因為首被告案中角色較其餘被告重,故對他判刑最重,另外考慮第三被告過往無案底,故判刑最輕。眾被告對被重判顯得愕然。

檢牛肉刀電槍三叉戟

控方昨在庭上披露多名被告過往案底纍纍,而搜獲的大批涉案武器包括牛肉刀、電槍、三叉戟等,被法庭頒令充公。辯方求情時指,大部分被告已婚及是「好爸爸」,他們因受「大佬」指使行事乃黑幫文化,次被告更呈上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程振明之求情信。

案件主管警隊高級督察陳子良在庭外指出,法庭之判刑反映了本案的嚴重性,亦對黑幫分子起到阻嚇作用。

案情指,有「元朗賭神」之稱的「爛賭平」於澳門賭廳狂贏數億元,有廳主懷疑他出千,遂下令要殺死曾帶「爛賭平」贏錢的疊碼仔「王明仔」,五名被告執行有關格殺令,原擬於去年五月十五日於八鄉警署外綁架「王明仔」,惟警方接獲線人「爆料」及時破案。

案件編號:HCCC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