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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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勞前一哥追討440萬

【本報訊】因收受非法回佣被判囚五十三個月的香港麥當勞前「一哥」劉士盛,昨在勞資審裁處向麥當勞追討被停職十七個月期間,作為董事總經理應享有的普通津貼、房屋津貼及獎金,共四百四十多萬元。他昨在懲教署人員押解下親自出庭應訊,裁判官在其同意下,批准麥當勞一方以案件涉及法律觀點為由,將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處理的申請。

已服刑五個多月的劉士盛,昨戴上手銬由兩名懲教署人員押解至勞審處應訊,西裝筆挺的他看來明顯較前消瘦,神情亦較疲倦。他昨於庭上供稱,八四年受聘於美國洛杉磯的麥當勞,其後被調派到本港工作,根據他簽訂的海外僱員合約,來港後麥當勞有責任向他提供生活及房屋等津貼。

拒官建議收24萬房津和解

他指出,公司每月會向其提供十二萬三千多元的房屋津貼,雖然他在港定居期間租金支出只為七萬五千多元,但津貼包括水、電、煤等雜費,以及他須向美國政府繳交每月約三萬七千多元的稅金。但○七年十一月起,劉因涉及收受粟米供應商二百三十多萬元非法回佣案被停職十七個月,他表示期間公司沒有向他支付有關津貼及獎金,合共四百四十多萬元。

麥當勞代表譚先生則表示,在停職期間公司「冇承諾過畀屋(津貼)佢」,並指獎金屬公司酌情發放,基於他涉及的案件案情嚴重,故公司決定不向他發放獎金。麥當勞昨又以案情涉及法律觀點問題,申請將案件交由高等法院審理。

裁判官認為劉在追討普通津貼及獎金方面的勝算不大,一度建議公司向劉支付兩個月,相等於二十四萬多元的房屋津貼以作和解,不過麥當勞昨未能向美國總公司取得指示,而劉士盛亦表明,大多不會接受只得兩個月津貼的方案,故裁判官最後決定將案件轉交高等法院處理。

案件編號:LBTC 625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