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至27日 四名哥倫比亞裔被告先後來到香港。
3月2至4日 四名被告於不同時段到東亞不同分行「踩線」。
3月5日
11:18 首被告進入涉案東亞分行後直落地庫,並坐在梳化上等候同黨。
11:27:37 第三被告進入銀行,假裝向保安員及經理問路。
11:27:46 次被告進入銀行,先上一樓,再到地庫。
11:28:48 第四被告進入銀行,先上一樓,再到地下向銀行職員查問如何開戶口。
11:27-32 首被告與次被告進入保險箱範圍爆竊,並用黑袋阻止玻璃門關合。
11:30 分行副經理在閉路電視看到有外國人拿着黑袋離開保險庫,翻查記錄發現並無外國人要求進入保險庫。與此同時,有女職員目送首、次被告拿着黑袋離開。
13:00 副經理翻看影帶發現首、次被告曾進入保險庫,她親自往保險庫查看,仍不覺有可疑。
同日下午 分行找來鎖匠查看,發現其中九個保險箱曾被撬開,內裏財物盡失。
3月10日 第三、四被告再到太子分行「踩線」時被警員發現並跟蹤,同日四被告落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