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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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男童下體救生員判監

【本報訊】救生員藉詞指導一名十四歲男童泳術,帶對方到泳池更衣室內摸其下體,期間更宣稱藝人方力申「游水咁快,都因為下體大」;涉案救生員張國安(四十五歲)早前裁定一項非禮罪成,昨於九龍城法院被判入獄一年。控罪指,被告在今年六月二十一日於荔枝角游泳池男更衣室的沖涼格內,用沾滿皂液的右手捽對方下體,事主回家向母親投訴,翌日報警。

案件編號:KCCC 36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