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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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達觀:倒果為因

內地焚燒警車、毆打法官、搶奪警員槍械等事件平均每年逾千宗。單是貴州省,近期便接連發生三宗針對法院的命案,多名法官遇害。暴力抗法情況不斷惡化,已引起社會高度關注。

有內地學者將問題歸咎於社會無良好法治傳統和司法環境,民眾文化水平低,法制觀念薄弱。而法官則抱怨案多人少,公眾對法院期望過高,基層法官成了出氣袋,甚至是替死鬼。類似言論聽起來合乎情理,卻是倒果為因。司法部門抱怨得不到尊重,事實上,對司法環境破壞最嚴重、使法治傳統難以建立的,恰恰是政府部門和各級官員。行政訴訟法已實施多年,民告官也不是甚麼稀罕事。問題在於,即使法院作出了判決,政府部門拒不執行或能拖則拖的個案,簡直多如牛毛。

當官的視法律如無物,即使老百姓贏了官司,法院對當官的依舊奈何不得,因為法官從任命到他們的生計,都要看政府臉色。法院在政府面前變成無牙老虎,司法尊嚴又從何說起?法治被權力嚴重扭曲,司法不獨立,無法維護社會公義,令百姓完全失去信心,法制觀念又怎可能不薄弱?

鑑於暴力抗法日趨嚴重,當局正在基層大力提倡「知法、懂法、用法」,此舉顯然是捉錯用神。以內地的現狀,培育法制觀念應自上而下地進行,各級政府首先要帶頭尊重法律,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

當官的知法抗法,把法律尊嚴不當一回事,卻叫平頭百姓遵法守法,令民眾對司法公正產生懷疑,這正是暴力抗法不斷升溫的催化劑。

謝文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