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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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判死刑 書法改寫殺人犯一生

【本報訊】更生人士雖曾因做錯事而入獄,但盼社會人士給予接納機會。年屆七十三的寶叔(圖)曾因被控買兇殺害生意拍檔,而被判死刑,及後又因在獄中刺死同囚,再一次被判死刑,最後服刑二十四年後出獄。寶叔出獄後改過自新,但初時未得家人接納,受盡冷眼,尊嚴盡失,幸他發揮在獄中學會的書法專長,經營字畫生意,至今已是兩間字畫店的老闆。

寶叔於一九七○年入獄,九四年出獄時,連寄信都不會,「滄海桑田,路都唔認得。」入獄時兒子未足歲,出獄後已是大學畢業,「佢要半工讀去日本留學,我出來後大家好似陌生人,叫佢都唔睬。」他喪失尊嚴,但明白最重要是忍耐,「佢唔跟我講嘢,我咪叫多幾聲囉,試好多次。」至今他跟兒子關係已有改善,每周會一齊吃飯,他更因在獄中練成書法,十年前開始售賣福音字畫,重拾自尊。對於過往,他感到後悔,「當時退一步就好,寧願你打死我,好過我打死你!」

釋囚三年內再犯比率四成二

另一位更生人士張太,三年前因偷竊被判入獄一年半,當時三名子女皆讀小學,她被囚時,大女兒更曾偷竊朋友的金錢,她內疚沒盡母親的責任,幸而出獄後,一家人到處做義工,修復親子關係,「依家關係仲好過以前!」

懲教署更生事務助理署長李雙稱,二○○八年署方追蹤更生人士三年內的再犯風險,再犯比率為四成二,較十年前下降百分之八,但他擔心比率會受失業問題影響而上升,署方將增撥資源為在囚人士提供小組輔導。